《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 告
草案正文及解读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更好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的进行裁量,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现就《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意见书面发送至邮箱1425025329@qq.com,联系人:王月,联系电话:89963051。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22日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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